独居长者无法自理,亲人也无力照顾怎么办?和平社区党委助其安享晚年!
2019-09-21 22:02:25
和平社区居民芦某已经退休,在白云区石井街租私房居住。8月22日,和平社区接到石井街来电,反映芦某于8月18日晚在街上因头晕摔倒,神情呆滞,生活不能自理,屋主出于道义一直照顾他,考虑到其日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屋主请求石井街民政科给予协助处理。
和平社区工作人员在芦某家清点财物
接收信息后,和平社区马上通过计生系统、街道社保系统、社区民警等方式查找,了解到芦于已经离婚,前妻智力低下,患有肝癌晚期、尿毒症,儿子评残为一级精神病人。芦某有一位哥哥,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上芦某哥哥,得知其三次中风,行动困难,己无法照顾芦某。
和平社区工作人员送芦某去老人院
鉴于芦某的特殊情况,经请示街道民政科后,和平社区不停地与石井街、老人院等多方沟通,最后,联系上白云区博爱老人院同意接收芦某入院,其哥哥自愿放弃监护权。和平社区党委决定,由和平社区作为芦某的监护人,负担其终身监护职责,为其办理入院等手续。8月29日,芦某哥哥来到社区居委会,与和平社区居委会签订协议,放弃对芦某的法定监护权并把法定监护权移交给和平社区居委会负责。
9月4日,和平社区工作人员来到石井街芦某家里,在其哥哥的见证下,为其清点财物和整理换洗的衣物,并护送芦某到老人院。最终,经和平社区工作人员努力,独居老人芦某得到了妥善的安置,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
和平社区负责人表示,近年和平社区党委以基层党建为龙头,深化社区服务,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认同感幸福感。
通讯员 和平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