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租房申请准备开始啦!具体要求↙看这里
2019-12-09 21:30:08


各位来穗务工人员注意!


明起

2019年公租房开始接受网上预申请~

申请通过后,

街坊可前往

指定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递交相关资料。

其中,

石围塘街政务中心是

荔湾区的其中一个受理点!



广州市今年再推出420套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给符合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租用。其中,白云区283套,黄埔区137套。今年公租房将从2019年12月10日起,接受网上预申请,2020年4月10日公告摇号分配结果。




那么,

有什么申请要求?

哪些注意事项……

今天e家君就为大家盘点








申请对象



以下两类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对象一: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此类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对象二: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包括以下三类(申请对象需属于其中的一类)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在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对象一第4、5、6项条件。


申请流程







12月10日—12月31日网上预申请网址
石围塘街来穗人员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到,有意向申请公租房的来穗务工人员需要先自行上网进行网上预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再到街来穗中心递交《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表应由申请对象在预审通过后,自己在网上打印,不可以直接到街来穗中心领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http://wsbs.gz.gov.cn/gz/gzf/index.jsp




温馨提示

石围塘街来穗人员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申请所需材料需要在网站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007482612P3442114225008)

下载规定的版本。递交申请时也需要提供原件核对资料。



常见问题


Q:

配租先后顺序是按积分高低排列的,如果同分如何确定先后顺序?

A:

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申请人在广州地区缴纳医保的年限月数长短进行二次排名,经二次排名仍未确定次序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



Q:

申请人领过失业待遇,其原失业保险参保时间是否纳入累计?

A:

纳入,但申请人在申请时不能为失业状态。



Q:

预审不通过,可否修改信息重新申请?

A:

可以,不通过预审的街坊可以点击界面中的“重新申请”键,对之前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在提交。



Q:

对象一要求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以上,那么居住证的时间必须是连续、一天不中断吗?

A:

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前,持证人在居住证到期30天内办理延期的,视为连续办理;超过30天的,自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2016年1月1日后,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累计计算),不再受30天期限限制,居住证办理以系统登记时间为准。



石围塘政务中心受理点:

地址:芳村大道西83号二楼

电话:020—81547074




资料源自石围塘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