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给户外工作者“送清凉”啦!你领到高温津贴了吗?
2020-08-06 21:51:54



为切实维护高温期间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企业生产(工作)的正常运行,龙津街道总工会响应区总工会开展防暑降温“送清凉”活动,于近期向工作在一线的户外工作人员、符合高温慰问的对象进行慰问。


龙津街道总工会开展了防暑降温“送清凉”走访慰问活动,为辖区内环卫工人、派出所辅警、城管协管员、企业保安、保洁员等一线职工送去一批王老吉清凉饮料。


慰问龙津街环卫站职工。


通过送清凉活动,使广大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心,充分发挥职工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慰问龙津派出所辅警中队队员。


慰问和泰物业工程人员、保安。


慰问龙津街城管协管员、一线工作人员。


慰问伊丽莎白妇产医院护工护理员、保安。


除了“清凉茶”

高温津贴你领到了吗?




高温津贴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此,如果室外露天属于开展正常工作必须场地,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高温津贴的。但如果是工作期间偶尔暴露在太阳下,或者职工可以有自主选择权是否需要在露天的情况下,是不属于法律强制要求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形。


清凉饮料能否代替高温补贴?

不可以。《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没有发放高温津贴该怎么办?

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