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街坊因抚养权产生纠纷,幸得他们协调!遇到这些问题可以找他们帮忙哦~
2020-12-30 22:33:12


在日常生活中,


居民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疑问:

老人生活没着落,子女之间达不成赡养协议;

想立下遗嘱,百年之后子女不会因为房产原因产生纠葛,但怎样立遗嘱才会有法律效力呢?

……


其实,你身边就有专业人士为你支招!


近日,龙津司法所遇到一个案例

看看他们是如何为街坊调解的↓↓↓



李某与黄某于2005年结婚,2006年生育女儿李某某。之后李某、黄某两人因性格不合于2010年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由母亲黄某负责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1500元的生活费,每月享有2次的探视权。


谁料黄某于2015年意外去世,之后女儿一直跟随外婆彭某生活。黄某去世后,李某便以监护人身份向彭某提出由李某直接抚养女儿,但女儿自幼随彭某生活不愿意和李某生活,彭某要求变更监护人并继续抚养女儿至成年。为此,彭某和李某就谁抚养女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找到龙津街锦龙社区调委会,要求组织人民调解。


社区调委会在收到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之后,就变更监护人的问题没有把握,便邀请司法所和社区律师共同进行调解。司法所和社区律师审查过双方提供资料并听取了他们各自的诉求后,就有关女儿监护和抚养的问题给双方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解释:未成年人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依法取得抚养权。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也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则需要举证另一方没有抚养的能力或者孩子同另一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否则法院将支持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同时法不外乎人情,由于女儿已经年满10周岁,在确定女儿抚养权时应充分考虑女儿的意愿,且不宜轻易改变其生活学习环境。为此,司法所和社区律师建议李某继续担任女儿的监护人,按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并享有探视女儿的权利,为了不改变女儿的成长环境,李某同意女儿继续与彭某共同居住生活。


李某和彭某在听到司法所和社区律师提出的建议后都表示赞同,一方面李某保有了监护人的权利,另一方面也遵循了女儿和彭某共同生活的愿望,最后双方在友好和谐的气氛下达成和解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事后,调解双方当事人对社区调委会提供的服务和社区律师提供的专业法律意见表示赞赏,被抚养人李某某也认为这份协议能够充分保护到自己的权益。



小e了解到,一直以来,龙津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不断强化职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辖区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街坊遇到问题,

可以找龙津司法所和社区律师顾问寻求帮助。

那么,

街坊遇到什么样的问题,

才可咨询呢?



小e了解到,龙津司法所和社区法律顾问可以提供不少法律咨询服务,包括解答居民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关指引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等。


收藏好龙津司法所地址和下面这份社区律师值班时间吧!


龙津司法所

地址:光复北路514号

咨询服务时间:每周二、四下午2:00-6:00


2021年社区律师坐班时间

每周二、四下午2-6时(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周)

地址:光复北路514号